严把“四关”,实行“四定”
为保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广饶县农业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采取综合措施,严把 “四关”,落行“四定”,切实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严把“四关”
一是严把企业诚信联保关。对进入我县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生产单位施行备案和县内委托配送制。根据经营规模、配送种类、产品社会反应和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在广饶县放心农资供应协会监督下,以“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使用放心”为内容,由生产企业、配送单位和经营单位签订“诚信双联保”,并缴纳定数额的“联保联责”诚信金,一旦发生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损害农民利益、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集中使用“联保联责”诚信金依法依据《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具体配送单位、生产厂家的的责任。实施信用等级动态监管,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鼓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二是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实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开展“三查一检”制度。即查进货渠道,县内所有农业投入品均于生产单位向广饶县境内配送单位出具产品委托配送书,注明负责配送的人员、配送的产品信息,防止流通区域制假行为;查农业投入品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查农业投入品实物是否与标签标的内容质量是否相符;由配送单位自行送样检测与抽样检测相结合,送样检测样品,委托广饶县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送检或送广饶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指定检验机构检验。经“三查一检”审查后对合格产品予以准入,并发放《广饶县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书》,凭准入书规定在我县市场配送经营。
三是严把配送销售运营关。成立广饶县放心农资供应协会统一协调农资配送,全县农业投入准入单位为一个配送中心,九个分中心,六个直营店,实现配送网络全覆盖。通过诚信建设、经营行为、技术指导等方面的考核验收,确定了150家放心农资店。配送经营实行 “七统一”,即统一门店服务标识(门标、服务服装、店名、制度上墙)、统一证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为“广饶县放心农资配送中心第X店”),同产品统一采购配送、统一产品代表办公、统一技术服务规范、统一本产品本地域销售价格最高价、统一台帐(电子商务)。放心农资店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一台帐,建立台帐,记录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一承诺,出示保证产品质量的信誉承诺书;一公告,定期或不定期向农民公告农资产品信息;一服务,开展售后技术跟踪服务;一赔偿,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损害农民利益,能做到及时快捷的赔偿。
四是严把人员持证上岗关。对放心农资店306名经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发放《广饶农资经营资格证》,持证上岗,挂牌办公。实现农业投入品经营“一店双人”持证上岗,解决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中“卖药不懂药”、“乱开处方”的问题,提高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业务素质。
实行“四定”
一是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全县棉花种植区,设立了11个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设立高毒农药销售专区,销售高毒农药时,核对购买人员的身份证件,并登记购买人员的姓名、住址、购买数量和用途等。同时做好农药台帐记载,对经营农业投入品的名称、采购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限、采购来源、购入数量、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证号或者产品批准文号以及销售时间、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等事项,品经营档案必须保存2年。实现了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台帐月报制度,保证了全县范围内的农药有源可溯。
二是实行农产投入品购进定时报检。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后三天内向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提出检测申请。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次产品抽样,混样后分三个样品封样(销售点、执法大队、检测机构各一份),执法大队对该批次产品样品存入样品备案库,已备后查。检测实行配送单位自行送样检测与抽样检测相结合,被封样销售单位可自行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或委托送检广饶县农业送检。
三是实行产品定期反向量追溯。对进入农民手中的农资产品,在使用旺季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村庄、农户开展“抽样进农户”活动,根据农民购买的农资情况抽样送检,并对农民购买情况进行了询问。对检验不合格产品同农民一起追溯,依法追究经营者责任。在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中,对抽检产品检测有超标农残的,对农民近期使用的农药名称、产地、购买单位进行了解,对县内经营同类次农药进行抽样送检,加检蔬菜内超标农药隐形成份品种。根据检验结果对非法经营者依法查处
四是实行乡镇干部定店定责。在全县9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农安站和执法中队。乡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店责任到人,乡镇干部定店定责,实施日查月访,掌握了进村入户农资产品的质量。全县在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执法工作中实施属地监控,县乡联动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细化管理责任。